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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一节假日”期间对外地来崆小型机动车辆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只纠违不处罚”的通告

 

时间: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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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一节假日期间对外地来崆小型机动车辆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只纠违不处罚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崆峒区营商环境,为外地来崆车辆提供安全、便利的通行和停车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决定,对五一假日期间中心城区范围内,具有以下11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的外地来崆七座以下小型机动车辆(长期在平凉行驶的外地号牌车辆除外)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只纠违不处罚,现就具体情形通告如下:

一、外地来崆车辆不熟悉路况而违法停车、违反禁令标志、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经教育能及时纠正的。

二、外地来崆车辆因对道路不熟悉,误入单行道或禁止通行路段的,只纠违,不处罚。

三、在正常行驶中没有明显交通违法行为的,一般不予拦车检查。

四、来崆车辆发生故障后,未及时将车辆移到不妨碍交通安全的地方,未造成交通堵塞和其它后果的。

五、机动车号牌被盗期间,驾驶人持有被盗报案证明材料,15日内未补领号牌或申领临时号牌的。

六、由于路况、天气等原因,致使机动车号牌被污水、泥土、灰尘遮挡,经教育能现场纠正的。

七、实习期驾驶人所驾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实习标志,能当场纠正的。

八、机动车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物品、饰品等影响安全驾驶,当事人现场纠正的。

九、车辆搭载危重、急症病人到医院就诊,未妨碍交通安全通行或造成其它后果的。

十、在景区、宾馆、酒店、商圈、老旧小区周边道路车不影响交通的前提下,允许有序停放(在大气污染国控站点周边道路的除外)

十一、对小型车辆行驶中超速驾驶未达到20%的轻微违法,属半年内首次违法的,未造成后果的,予以警告,不处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

2024429


(来源:平安崆峒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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