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一节假日”期间对外地来崆小型机动车辆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只纠违不处罚”的通告
关于“五一节假日”期间对外地来崆小型机动车辆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只纠违不处罚”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崆峒区营商环境,为外地来崆车辆提供安全、便利的通行和停车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决定,对五一假日期间中心城区范围内,具有以下11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的外地来崆七座以下小型机动车辆(长期在平凉行驶的外地号牌车辆除外)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只纠违不处罚,现就具体情形通告如下:
一、外地来崆车辆不熟悉路况而违法停车、违反禁令标志、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经教育能及时纠正的。
二、外地来崆车辆因对道路不熟悉,误入单行道或禁止通行路段的,只纠违,不处罚。
三、在正常行驶中没有明显交通违法行为的,一般不予拦车检查。
四、来崆车辆发生故障后,未及时将车辆移到不妨碍交通安全的地方,未造成交通堵塞和其它后果的。
五、机动车号牌被盗期间,驾驶人持有被盗报案证明材料,15日内未补领号牌或申领临时号牌的。
六、由于路况、天气等原因,致使机动车号牌被污水、泥土、灰尘遮挡,经教育能现场纠正的。
七、实习期驾驶人所驾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实习标志,能当场纠正的。
八、机动车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物品、饰品等影响安全驾驶,当事人现场纠正的。
九、车辆搭载危重、急症病人到医院就诊,未妨碍交通安全通行或造成其它后果的。
十、在景区、宾馆、酒店、商圈、老旧小区周边道路车不影响交通的前提下,允许有序停放(在大气污染国控站点周边道路的除外)
十一、对小型车辆行驶中超速驾驶未达到20%的轻微违法,属半年内首次违法的,未造成后果的,予以警告,不处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
2024年4月29日
(来源:平安崆峒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