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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平凉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

 

时间:2024-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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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平政办发〔2024〕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中央、省在平有关单位:

《平凉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1—2030年)》已经五届市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凉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

(2021—2030年)

目  录

前  言…………………………………………………………(  6  )

第一章  工作基础与形势分析………………………………(  8  )

一、建设基础………………………………………………(  8  )

(一)区域特征…………………………………………(  8  )

(二)工作基础…………………………………………(11)

(三)规划回顾…………………………………………(15)

二、机遇挑战………………………………………………(27)

(一)存在问题…………………………………………(27)

(二)机遇与挑战………………………………………(28)

第二章  规划总则……………………………………………(34)

一、指导思想………………………………………………(34)

二、规划原则………………………………………………(35)

三、规划范围与期限………………………………………(36)

(一)规划范围…………………………………………(36)

(二)规划期限…………………………………………(36)

四、规划目标………………………………………………(36)

(一)总体目标…………………………………………(36)

(二)阶段目标…………………………………………(37)

五、建设指标………………………………………………(38)

第三章  规划任务和措施……………………………………(45)

一、目标责任体系建设……………………………………(45)

(一)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制度………………(45)

(二)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45)

(三)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46)

(四)严格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47)

二、生态安全体系建设……………………………………(48)

(一)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优化……………………(48)

(二)区域生态保护监管………………………………(49)

(三)环境质量改善……………………………………(53)

(四)城乡环境治理……………………………………(62)

(五)生态系统保护修复………………………………(65)

(六)生态环境风险防范………………………………(66)

(七)碳排放达峰行动…………………………………(70)

三、生态经济体系建设……………………………………(72)

(一)推进建设绿色工业体系…………………………(72)

(二)加快建成现代生态农业体系……………………(76)

(三)做大做强现代服务业……………………………(78)

(四)探索培育生态产业………………………………(79)

(五)优化资源能源集约高效利用……………………(80)

四、生态文化体系建设……………………………………(84)

(一)倡导生活方式及消费模式绿色转型……………(84)

(二)构建特色生态文化品牌…………………………(86)

(三)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88)

(四)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89)

(五)持续完善生态文化传播体系……………………(91)

五、生态文明制度建设……………………………………(93)

(一)实行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93)

(二)资源高效利用制度………………………………(94)

(三)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96)

(四)完善责任追究制度………………………………(96)

(五)健全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97)

(六)推进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99)

第四章  重点工程与效益分析………………………………(101)

一、重点工程………………………………………………(101)

二、效益分析………………………………………………(101)

(一)生态环境效益……………………………………(101)

(二)经济效益…………………………………………(102)

(三)社会效益…………………………………………(102)

第五章  保障措施……………………………………………(103)

一、强化组织领导…………………………………………(103)

二、强化监督考核…………………………………………(103)

三、强化资金统筹…………………………………………(104)

四、强化科技创新…………………………………………(104)

五、加大社会参与…………………………………………(104)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105)

附件:平凉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重点工程.doc

前  言

平凉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2016年3月,平凉市人民政府编制了《平凉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规划(2015—2020年)》。2017年9月被生态环境部授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称号。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落实甘肃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市)建设指标》,以及《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结合《平凉市全域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实施方案》,对《平凉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规划(2015—2020年)》开展修编,编制《平凉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共分五章,在对工作基础和形势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巩固提升平凉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工程措施等,是平凉市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推进美丽平凉建设、加快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指导性文件,为今后一段时期制定相关规划和政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重要依据。

第一章  工作基础与形势分析

一、建设基础

(一)区域特征

区位优势独特,交通瓶颈逐步破解。平凉市是西兰银三大省会城市几何中心,东界咸阳,西连定西、白银,北靠固原,南面宝鸡、天水,是古“丝绸之路”北线东端重镇,素有“西出长安第一城”“陇上旱码头”之称。现如今,作为“一带一路”、关中平原城市群重要节点城市,境内西平铁路及青兰、福银高速和国道312线横穿东西,宝中、天平铁路及银昆、天平高速纵贯南北,铁路总里程235公里,均为一级干线电气化单线普速铁路,铁路密度1.99公里/百平方公里,年货运能力6400万吨;公路总里程11362公里,其中高速公路525公里,基本构建形成“两横(青兰、平天)三纵(彭大、静庄、华泾)”高速公路网,全市三级及以上公路比重23%,公路密度103公里/百平方公里,100%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通客车。特别是近年来,全市上下坚持交通先行,加快推动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建设,平凉机场完成预可研评审,平庆铁路开工建设,乡镇三级及以上公路比重80%以上,2023年底全市高等级公路8条602公里,实现县县通高速,平凉将成为甘肃东部重要的交通枢纽。

人文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平凉市历史源远流长,是中华民族和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丝绸古道上中西方文化、中原与西北少数民族文化大交流、大融合的重要舞台。早在60万年前就有人类祖先在此繁衍生息,8000多年前中华人文始祖伏羲诞生于静宁古成纪,4700多年前轩辕黄帝三次登临崆峒山问道于广成子,3000多年前周朝先祖就在泾河流域创造了比较先进的农耕文化。市域内发现仰韶、齐家等各个时期的古遗址2257处,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4处,馆藏文物4万多件,熔铸形成崆峒山道源文化、古成纪伏羲文化、西王母远古文化、皇甫谧医学文化等四大“文化名片”。

平凉市属于六盘山国家魅力景观片区,自然、生态、人文旅游资源融合优势突出,发展潜力巨大。境内有自然人文景观100多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处,国家及省级森林公园5处,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35处,其中崆峒山、大云寺·王母宫和关山被纳入甘肃省丝绸之路经济带大景区,具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平凉先后获得“中国特色魅力城市200强”“中国游客最满意的十大风景名胜区”和“中国最值得外国人去的50个地方”荣誉称号。

矿产资源丰富,特色优势产业突出。平凉市矿产资源丰富,是全国十四个大型煤炭基地之一黄陇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陇东综合能源基地的核心区和全省最大的煤电产业基地,工业根基坚实,开发潜力巨大。境内煤炭资源量650亿吨以上,已探明地质储量110亿吨,主要分布在华亭和灵台两个矿区。全市主采煤层煤质具有“三高三低”的特质,煤种分长焰煤、不沾煤、弱沾煤3种,是国内最好的动力、化工用煤。同时,探明石油资源量4.3亿吨,石灰石储量30多亿吨。近年来,全市聚力打造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产业链,上游煤炭开采有煤矿企业14户、生产矿井23对,核定产能3138万吨,占到全省煤炭产能的41.5%。中游煤电联营已建成火电企业3户,装机容量413万千瓦,占全省的22%;在建火电企业1户(灵台电厂一期),装机容量200万千瓦。现有750千伏变电站1座、330千伏变电站4座、110千伏变电站18座,“陇电入鲁”配套送出工程、灵台电厂750千伏送出工程开工建设。下游煤化联产已建成60万吨煤制甲醇和20万吨聚丙烯项目,聚丙烯高值化产业园等重大项目加快推进,集中打造华亭、灵台两个化工园区,推动煤炭资源向燃料原料并重转型,全产业链向高端化、精细化延伸,打造支撑高质量发展的首位产业。

平凉是农耕文化的重要发祥地,周人先祖公刘,曾在崇信教民稼穑、传习桑麻,肇启了农耕文明的先河。平凉5个县(区)被列为全国苹果优势区域重点县(静宁县、庄浪县、泾川县、灵台县、崆峒区),果园面积位居全省第一,其中静宁县被誉为全国苹果规模栽植第一县,“静宁苹果”荣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绿色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等8张国家级名片,独特的气候条件和资源禀赋,为平凉牛果蔬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经济发展稳步向好,生态产业占比逐年增加。近十年来,平凉市总体经济运行呈现稳中有进、稳步向好发展态势,全市地区经济生产总值由2011年的293.64亿元增加至2023年的668.57亿元,其中2011年至2013年间全市经济增速6.6%。之后随着经济规模不断扩大,以及全球经济形势的变化,经济增速有所放缓。同时,近年来,平凉市产业结构和布局不断优化,聚力打造煤炭分质转化利用、平凉红牛、静宁苹果、设施蔬菜、中医中药、绿色建材、智能制造、文旅康养、生态环保“九大重点产业链”,产业层次逐渐提升,实现了从工业主导向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的历史性转型,全市三次产业结构由2011年的15.2:54.5:30.3调整为2023年的24.5:28.6:46.9。2023年全市十大生态产业增加值177.26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26.5%,比重比上年提升1.8个百分点。

(二)工作基础

自2004年以来,平凉市严格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要求,从目标责任、生态安全、生态经济、生态文化和生态文明制度五大领域巩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在改善环境质量、引领绿色发展、厚植生态优势等方面树立新标杆,为全省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提供了平凉样板。

一是目标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都成立了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制定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党委政府和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质量改善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中的考核权重。推动出台《平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平凉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平凉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等4部生态环境领域地方性法规,强化法律监督质效,依法严厉打击损害生态环境、损毁各类自然资源的行为,筑牢绿水青山法治屏障。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把生态环境准入关,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积极探索多元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途径,推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培育壮大绿色发展新动能。贯彻落实《甘肃省关于建立健全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实施意见(试行)》,积极完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为全面客观评价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生态安全体系持续筑牢。围绕“提气、降碳、强生态,治水、固土、防风险”重点任务,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让平凉的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环境更优美。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抓好燃煤、机动车、扬尘、工业企业、生活面源和臭氧污染防治,推动空气质量持续好转。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加强泾河、葫芦河等流域综合治理,开展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提高城镇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率。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提高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废旧农膜资源化利用水平,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健全完善以崆峒区海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庄浪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为中心,辐射全域的城乡垃圾焚烧处置体系,实现全域垃圾闭环处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系统化治理,加强黄河流域水源涵养、陇中地区生态保护修复、黄土高原塬面保护、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深入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三北”防护林建设、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等重大生态工程,规模化、科学化开展国土绿化,巩固深化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成效。建设白龙江引水、引洮二期、崆峒水库除险加固等骨干水源工程,有效解决资源性、工程性缺水问题。实施集中连片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高质量完成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任务。持续加强“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本底调查评估,确保生态系统结构完整。

三是生态经济体系绿色低碳化进一步凸显。坚持以绿色低碳发展为底色,大力发展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做大做强生态环保产业链,加快建设生态园区,打造生态产业集群,推动产业全面绿色转型。以建设陇东综合能源基地为目标,大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快实施一批风光电储新能源项目,积极发展精细煤化工产业,全方位推动产业链延伸和集聚发展。以建设先进装备制造基地为目标,围绕智能制造、传统制造、生物制造等重点领域,加快技术创新和引进吸收,提高项目“绿色门槛”,推进产业向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以建设文旅康养基地为目标,发挥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生态优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完善旅游要素,拓展文旅、农旅、林旅、康养、乡村旅游等多产融合业态,全面打响“问道崆峒·养生平凉”文化旅游品牌。以建设国家农业精品培育示范区为目标,聚焦“牛果菜薯药”等产业,做足“农头工尾、粮头食尾、畜头肉尾”文章,推出系列有机绿色生态农产品,深入实施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整市建设试点,探索推广“粮—饲—畜—肥—果(菜)”等多种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模式,通过循环利用、链式发展提升特色农产品价值品质,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四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入脑入心。大力倡导生态文明理念,提高群众生态文明素养,使珍爱自然、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等生态文明观念深入人心,推动形成生态文明建设人人参与、生态文明成果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深入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等低碳社会示范创建行动,纵深推进“绿色出行、低碳生活、健康人生”主题活动,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已成为新风尚。

五是生态文明制度长效机制逐步健全。通过探索实践,创新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新体制。平凉市坚持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立市之本、发展之基,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先后制定了《平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平凉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平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平凉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出台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平凉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平凉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制度规定,生态文明指标权重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的20%以上,初步建立了条块结合、职责明晰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全市以林(山)长制、河(湖)长制为骨架的山水林田湖草塬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全面推行,市、县、乡、村四级工作体系不断健全。印发了《平凉市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平凉市湖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平凉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制定了11项河长制工作制度和河长制、湖长制考核办法及细则,探索建立了“林长+”机制,搭建了“五个一”服务平台,明确了河长制工作部门责任,提升了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覆盖重点要素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体系和法规体系初步确立。

六是全域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有序推进。主动对标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要求,统筹国家和省市各项规划目标任务,印发了《平凉市全域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实施方案》,明确了2035年总体目标和2027年近期目标。崇信县被命名为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第七批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成为全省第二个“双创县”。泾川县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崇信县、庄浪县、静宁县成功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三)规划回顾

自2017年9月平凉市被命名为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甘肃省首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以来,平凉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生态立市、生态强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印发《关于进一步巩固提升平凉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成果的意见》(平发〔2018〕16号)《平凉市全域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实施方案》平办发〔2023〕23号、按年度开展《关于平凉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巩固提升工作的自查报告》(平生建领办发〔2019〕1号、平环发〔2020〕9号、平环发〔2021〕25号、平生建领发〔2022〕1号),提出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靠实工作责任,强化督查落实,按年度落实建设指标和工作任务。通过以上文件的印发实施,2020年10月平凉市崇信县被命名为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2022年6月平凉市入选第二批全国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2022年11月平凉市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2022年3月,平凉市委市政府立足功能定位和资源、产业、生态优势,启动全域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这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又一次生动实践。2023年11月,崇信县被命名为第七批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成为全省第二个“双创县”。2024年1月,泾川县和崇信、庄浪、静宁县被命名为第一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美丽平凉建设开启全新篇章。

《平凉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规划(2015—2020年)》规划期满时,平凉市按照2019年9月11日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环生态〔2019〕76号),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指标进行了核算:经过规划期的建设,所有指标均已达标。具体为:

1.生态制度

(1)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约束性),指标值为制定实施,目前已制定实施。2016年3月,平凉市编制了《平凉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规划(2015—2020年)》,于2016年11月24日上报原省环保厅,同年12月3日原省环保厅上报原国家环保部,申请技术评估。与此同时,市委、市政府于2017年4月25日印发实施《平凉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工作方案》。2017年9月,平凉市通过原国家环保部验收命名。2018年5月,市委、市政府印发《进一步巩固提升平凉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成果的意见》,2023年4月,市委、市政府印发《平凉市全域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实施方案》,持续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建设。

(2)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部署情况(约束性),指标值为有效开展,目前有效开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生态立市、生态强市的发展理念,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统筹谋划,全盘考量,系统推进,领导班子定期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省级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定期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现场办公协调、致信督促整改、约谈提醒告诫,指导推进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分管(联系)领导按月督导责任县(市、区)工作进展情况。

(3)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约束性),指标值为≥20%,2019年≥20%。平凉市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纳入了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体系,包括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土地利用、生态林业、循环经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建设等,指标值达到20%以上,由市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政绩考核和奖罚依据。

(4)河(湖)长制(约束性),指标值为全面实施,目前已全面实施。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编制印发了《平凉市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平凉市湖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11项河长制工作制度和河长制、湖长制考核办法及细则,明确了河长制工作部门责任,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各级河长定期开展巡河检查,市河长办严格落实年度考核制度,各县(市、区)扎实开展了河道“清四乱”专项行动,河湖环境质量显著改善。

(5)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率(约束性),指标值为100%,目前公开率为100%。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5号)要求,开设了平凉环保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在市、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平凉日报开设了环境质量公开栏,依法及时公开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标准、大气、水环境质量、污染源监管监测信息、环境影响评价受理、信访投诉办理、行政处罚、环境保护许可事项办事流程等内容,企业自行在网站上公布污染源监测、自行监测等环境信息,做到了环境信息全面公开。

(6)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约束性),指标值为开展。

平凉市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2020年应进行规划环评的开发利用规划1个,实际完成1个,规划环评执行率达到100%。

2.生态安全

(7)环境空气质量(约束性),指标值为完成上级规定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2020年,平凉中心城区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366天,优良天数354天,达标率96.7%,完成了省政府下达93.4%的目标。剔除沙尘影响后:PM2.5平均浓度24微克/立方米,较2019年下降8.3%,完成省政府下达目标;PM10平均浓度55微克/立方米,较2019年下降1.8%,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目标。6项监测指标平均浓度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8)水环境质量(约束性),指标值为完成上级规定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2020年,7个地表水断面全年水质综合评价全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水质目标要求。纳入考核的4个地级、11个县级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考核目标要求,达标率100%。全市5个地下水考核点位水质监测结果全部达到考核目标要求,达标率100%。

(9)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约束性),指标值为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平凉市不涉及。

(10)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约束性),指标值为≥35。2016年达到52.44,2017达到51.78,2018年达到53.38。

(11)林草覆盖率(参考性),指标值为≥35%。2020年达到48%以上,其中,森林面积达到550万亩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33.62%。

(12)生物多样性保护(参考性),指标值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95%,外来入侵物种不明显,特有性或指示性水生物种保持率不降低。境内的甘肃太统—崆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全国32个内陆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之一的六盘山—子午岭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区内共有维管植物103科377属750种,有国家Ⅱ级重点保护植物4种(黄芪、野大豆、紫斑牡丹、胡桃楸),崆峒山特有植物5种(崆峒山槲蕨、崆峒山蒙桑、崆峒山沙参、轮叶绣球、短管丁香),古树名木620株,国家I级保护动物5种(金雕、大鸨、黑鹳、豹、林麝),国家Ⅱ级保护动物22种,资源昆虫599种,其中小红蛛绢蝶为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市上有关部门出台了生态物种资源保护办法,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设立了专门的保护机构,落实了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保护措施,未出现违法采集和捕猎,生态系统结构完整,未出现外来物种入侵和受保护生物物种人为损害的问题。

(13)海岸生态修复(参考性),指标值为完成上级管控目标。平凉市不涉及。

(14)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约束性),指标值为100%。2020年全市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15)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参考性),指标值建立,目前已建立。制定印发了《平凉市2020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建立开通了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落实了具体负责的工作人员。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再次开展了辖区内疑似污染地块排查,全市范围内暂未发现疑似污染地块。完成了全市51家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信息采集工作,筛选确定了8户高关注度企业,全面完成了采样、监测工作。更新发布了全市2020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筛选确定的8户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了企业用地土壤污染自行监测工作。组织开展了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平凉市不存在涉重金属行业“散乱污”现象,未发生涉重金属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开展了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改造企业搬迁腾退土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对涉及平凉市的崇信县恒元溶解乙炔有限公司乙炔气生产线设备管线进行了拆除,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公司生产车间、废渣堆场、原料库房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进行采样监测,编制了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报告,经相关专家评审,认定该地块土壤各类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国家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指标,符合相关规定,同意依法关闭退出。严格用地准入,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纳入了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将土壤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纳入新、改扩建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项目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从源头上防治土壤污染。

(16)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约束性),指标值为建立,目前已建立。积极开展行政区域环境风险评估,各县(市、区)均已完成风险评估报告编制。修订印发了《平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扩充组建了50人的平凉市环境应急管理专家库。强化了“五个第一时间”工作制度(即第一时间向本级政府、上级环保部门等报送信息;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核清事实、查明情况,提出防控措施建议;第一时间开展监测,掌握污染物扩散和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信息,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第一时间调查事故原因,迅速排查污染源,采取有效处置措施)和“三个不放过”工作要求(事件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件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3.生态空间

(17)自然生态空间(约束性),指标值为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2018年编制完成了县域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初稿),2019年以来,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开展优化评估,目前,已完成《县域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2020年,市政府组织对全市各级各类15个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进行了自查摸底,按照“同级别保护强度优先,不同级别低级别服从高级别”的原则对各类保护地进行整合优化,编制完成了整合优化预案。深入实施了“绿盾2017”“绿盾2018”“绿盾2019”“绿盾2020”自然保护区强化监督专项行动,排查出的31个生态环境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并通过省级销号验收,无新的违法违规问题发生。

(18)自然岸线保有率(约束性),指标值为完成上级管控目标。平凉市不属于沿海地区,无海洋岸线。

(19)河湖岸线保护率(参考性),指标值为完成上级管控目标,目前已完成。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编制完成了境内河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2019年任务已于2020年完成。

4.生态经济

(20)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约束性),指标值为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控制在省上下达目标之内。

(21)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约束性),指标值为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控制在省级下达的目标任务之内。

(22)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参考性),指标值≥4.5%。2018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为10.32%,2019年为11.37%

(23)碳排放强度(约束性),指标值为完成上级管控目标。省政府下达平凉市“十三五”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目标为17%,完成了省上下达的年度碳强度下降任务。

(24)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审核的比例(参考性),指标值为完成年度审核计划。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规定,平凉市每年按省政府目标责任书要求,对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2020年应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7家,完成审核7家,审核比例为100%。

(2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参考性),指标值为≥80%。2020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置率达到86%,综合利用率持续提升。

5.生态生活

(26)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优良比例(约束性),指标值为100%。2020年,全市15个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水源地水质均达到Ⅲ类目标水质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优良比例达到100%。

(27)城镇污水处理率(约束性),指标值为≥95%。2020年达到97.06%。

(28)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约束性),指标值为≥95%。2020年达到100%。

(29)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参考性),指标值为≥15平方米/人。2019年达到12.83平方米/人。2020年开工建设龙隐湿地公园项目,实施公园绿化项目6个,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81平方米/人。

(30)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参考性),指标值为≥30%。2020年达到53%以上。

(31)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参考性),指标值为≥50%。2020年达到61%以上。

(32)生活废弃物综合利用(参考性),指标值为实施。目前已实施。开展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全域无垃圾专项行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县城区和乡镇配备分类式垃圾箱、钩臂式垃圾箱、钩臂式垃圾车和餐厨垃圾收集车,加快推进环境卫生治理及垃圾分类工作,建立了“村收集、镇转运、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理”的垃圾集中收集网络,建立了完善的考核监管机制。编制印发了《平凉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目前正在有序实施。

(33)绿色产品市场占有率(参考性),指标值为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50%,在售用水器具中节水型器具占比100%,一次性消费品人均使用量逐步下降。2020年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达到65%以上,在售用水器具中节水型器具占达到70%以上,一次性消费品人均使用量逐步下降。

(34)政府绿色采购比例,指标值为≥80%。全市各级各单位严格落实政府绿色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在采购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时,均按照清单要求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清单内产品。2020年全市政府采购总量12299件,其中,绿色采购12299件,绿色采购比例100%。

6.生态文化

(35)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参考性),全市上下始终坚持生态立市、生态强市的战略定位,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政策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持之以恒抓好学习贯彻。市、县(市、区)每半年举办一次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的专题讲座,在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行政人员培训中开设生态环境保护课程,实现全市副科级以上干部生态文明建设知识培训全覆盖,2020年全市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达到100%。

(36)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调查情况,市统计局开展了抽样问卷调查,2020年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达到95%以上。

(37)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调查情况,市统计局开展了抽样问卷调查,2020年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达到90%以上。

7.其他情况

(38)2020年,平凉市未发生《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重大以上级别突发环境事件、较大以上核与辐射安全事件或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的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39)2020年,平凉市未因重大生态环境问题被生态环境部约谈、挂牌督办或实施区域限批。

二、机遇挑战

(一)存在问题

生态环境质量有待提升。水环境质量方面,枯水期泾河、葫芦河流域地表水径流量严重不足;受地形和资金限制,部分城乡结合部以及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不完善,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压力依然较大;饮用水供需矛盾日益突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措施还不到位。空气环境质量方面,全市大气扩散能力差,区域输入性影响大,加之城区机动车辆、基建及棚改项目、城乡生活等污染源增多,大气污染因子由单一的煤烟型向复合型转变,优化结构、节能减排任务依然严峻。

生态空间格局仍需优化。全市生态环境脆弱性与敏感性并存,水土流失、侵占河湖岸线等问题仍然存在。随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纵深推进,技术要求和治理成本不断提高,生态治理与修复难度日渐增大。生物多样性本底未完全摸清,缺少生物多样性系统数据资料,大部分县区未开展系统的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已经开展的专项调查的物种还是比较少。

生态经济发展水平有待提高。平凉市传统经济发展模式转型任务艰巨,绿色经济发展基础相对薄弱,对传统化石能源的惯性依赖较强,水资源利用率和能源资源消耗水平总体依然偏高,转方式调结构步伐相对缓慢;新的经济增长点较少,且产业层级向上突破的压力较大,新兴产业和生态产业规模占比依然偏低,项目凝练包装不够,大项目、好项目不多;产业聚集效应不明显,产业链建设不够完备,企业链-产品链-市场链短,竞争力不强;循环经济发展不够,各类资源的再生和循环利用水平不高,再生设施设备建设缓慢;全市创新驱动能力依然较弱,产学研结合不够紧密,创新成果转化率还不够高,顶尖人才和高端研发团队缺乏,同时对现有的各类国家和省级创新平台发掘利用不够。

(二)机遇与挑战

1.重大机遇

生态文明建设总体部署,为平凉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巩固提升提供了全新指引。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谋划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长远性、开创性工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从实践到认识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党的十九大再次明确建设生态文明是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推进生态文明顶层设计和制度体系建设,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全面系统部署安排。2018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确立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这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和实践动力,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思想指引和实践指南。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出系统安排,旨在进一步发挥制度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硬约束作用,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明确了我国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任务,总基调是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2023年7月,习近平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今后5年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时期,要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建设美丽中国摆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突出位置,推动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处理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双碳”承诺和自主行动的关系,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抓好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加快形成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为导向的美丽中国建设新格局,筑牢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生态根基。总体来说,近十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谋划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的工作,将生态文明建设上升到国家战略,开辟了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和实践的新境界,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指明了方向。

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为推进平凉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历史性机遇。共建“一带一路”、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双碳”战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关中平原城市群、融入大西安都市圈等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的深入实施,将进一步推动平凉市全方位对外开放,有效促进平凉市经济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和市场深度融合,全力推动特色优势产业链和关联产业协同发展,为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历史性机遇和重要支撑。

甘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为平凉市生态文明建设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甘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先后印发了《甘肃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甘发〔2015〕12号)《甘肃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甘发〔2016〕14号)《甘肃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甘办发〔2017〕34号)《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和《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加快推动全省生态文明。“十四五”乃至更长一段时间,甘肃省将处于重大机遇叠加的窗口期、新旧动能转换的换挡期、“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构建期、夯基垒台的成长期。《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提出,未来十年,扭住生态修复、文化复兴和产业转型三大任务,实施水源涵养、水土流失治理、防洪能力建设、污染治理、绿色生态产业培育、黄河文化传承等重大工程,着力改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着力优化水资源配置,着力促进高质量发展,着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着力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为全市绿色生态产业体系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带来了新机遇。

2.面临挑战

传统产业和能源结构转型压力较大。煤炭、电力、建材、农产品初加工、装备制造等传统产业占比高,产业低碳转型升级面临较大压力。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制药、电子信息等战略新兴产业成长发育不足,智能光电产业虽然高点起步但尚未形成规模效应。受国家去产能等产业政策调整及生态环保、用地集约等因素制约,煤炭开发项目趋缓推进,火电项目外输通道不畅,新型煤化工项目布局落地困难,不能有效支撑陇东能源基地和平凉两基地三区煤电化冶产业基地开发建设;受资金不足、市场形势变化等因素制约,装备制造、农产品深加工、新型建材等行业投资意愿不强,项目数量少,投资总量偏小,工业稳增长的潜力不足,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不强。平凉面临能源低碳转型和能源“双控”下降空间不足的双重压力,煤电、建材产业占规上工业比重达到80%以上,工业能源消耗呈高位态势,工业节能、节水空间有限。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形势严峻。按照国家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要求,在现有财政投入、治理能力和科技水平下,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压力大、空间小。“十三五”时期,平凉市PM2.5浓度和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大幅改善,尤其是近两年,受外来输入和本地扩散条件较差等因素影响,冬春季区域灰霾影响凸显。断面水质保优压力大,“五水共治”以来,水质总体逐年改善,但局部区域水污染问题依然存在,治水反弹压力大。历史遗留问题矿山生态修复还在整治。防范化解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隐患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短板仍需补齐。部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难以有效保障。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经费短缺、缺少专业运营技术人员、污水收集支管网不健全、有效负载不足、管理运行不规范等问题导致运行困难,部分城区仍存在雨污混流等现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标准化运维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标“无废城市”样板建设要求,仍需拓展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深化精细化长效管理机制。

水资源缺乏且时空分布不均。平凉市人均水资源量377立方米,仅为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的19%和35%,亩均水资源量118立方米,仅为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的10%和31%,全市水资源无论从总量,还是人均、亩均占有量来看,都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水资源短缺始终是制约平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一方面,平凉市工程型缺水问题突出,特别是水源控制性工程少,水资源调蓄能力不强,现有的33座中小型水库大部分建于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前,工程设施老化衰减,淤积严重,调蓄能力不足,随着各业用水需求增加,供需矛盾日益突出,难以满足社会经济日益增长的用水需求;一些跨省界河流,上下游用水难统筹、难协调,上游多点截流、下游限制开发利用等制约因素较多,水资源开发利用难度进一步加大,现状开发利用率远低于全省开发利用控制目标。另一方面,平凉市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年内年际变化大,年内降水主要集中在7、8、9三个月,汛期径流量占年径流量的64.3%,降水与用水时段不吻合;年际之间,存在连续的丰水年与枯水年,丰水年与枯水年的径流量相差5.3~32.2倍,而全市城乡供水普遍依托降水下渗形成的河谷川区浅层地下水和关山林缘区涵养水源,中心城区及各县(市)备用水源建设欠缺,农业灌溉工程时空调蓄能力不足,水源季节性变化大,供水保证率不高。未来应立足平凉水资源禀赋、水情现状,以本地水为支撑、外调水为补充,统筹考虑生活、农业、工业、生态用水需求,加强水资源配置与高效利用体系、水生态管护体系、城乡供水保障体系、水土流失防治体系、水旱灾害防御体系、水利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补齐水资源短缺、水利基础薄弱、水生态脆弱短板,努力实现水资源安全、供水安全、水生态安全和防洪安全,为推进美丽平凉建设提供坚实支撑和保障。

第二章  规划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构建新发展格局。紧扣“三新一高”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平凉的决定,把全域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作为首位目标,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加强平凉市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生态环境管理现代化建设,构建目标责任、生态安全、生态经济、生态文化和生态文明制度五大领域生态文明建设支撑体系,筑牢平凉市现代化建设的绿色生态屏障,紧盯建设绿色开放兴业安宁幸福新平凉的奋斗目标,以高水平生态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美丽平凉建设,加快推进全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二、规划原则

双碳引领,系统变革。以“双碳”战略为引领,系统推动发展理念、治理手段、治理机制的变革重塑,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运用到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奋力开辟新时代美丽平凉建设新境界。

生态立市,品质提升。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坚决遵循自然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将“生态立市”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之中,环境与发展、生态与经济“琴瑟和鸣”,绘就生态文明新画卷,奋力打造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开放兴业安宁幸福新平凉。

统筹兼顾,立足全局。充分考虑区域社会、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过程,实现“共赢”。

政府主导,全民行动。突出生态为民、生态利民、生态惠民,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培育全社会生态文明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生态文明建设获得感和幸福感。

全域创建,分步实施。坚持全市“一盘棋”,统筹推进创建工作,上下联动合力攻坚,指导各区(市、县)探索适合自身的创建模式,分批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实施创建申报、监督管理、巩固提升全过程管理,既立足当前创建要求,打好生态文明创建攻坚战,又要着眼巩固提升,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三、规划范围与期限

(一)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平凉市所辖一区一市五县,即:崆峒区、华亭市和泾川县、灵台县、崇信县、庄浪县、静宁县,面积1.11万平方公里。

(二)规划期限

本规划基准年为2023年,规划期为2021—2030年。

近期:2021—2025年,中远期:2026—2030年。

四、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持续巩固提升平凉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成果,发挥平凉市生态环境—资源能源—社会经济—人居文化—机制体制建设优势、机遇和挑战,通过实施重点任务、重点工程,从目标责任、生态安全、生态经济、生态文化和生态文明制度五大领域全面提升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水平,着力改善环境质量、引领绿色发展、厚植生态优势,为全省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提供平凉样板。

(二)阶段目标

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申报要求,统筹平凉市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基础,充分考虑美丽平凉建设任务,按近期、中远期分步实施,持续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有序推进全域建设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

(1)近期(2021—2025年)

持续巩固平凉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成果,顺利通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复核。到2025年,实现生态环境质量大幅度提高,重要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节能减排降碳增效不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指标全部达标,平凉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崇信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成果巩固提升,各县(市、县区)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梯次推进。

(2)中远期(2026—2030年)

持续深化平凉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成果,生态文明制度系统趋于完备、生态环境状况稳固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持续筑牢、生态空间格局全面优化、生态经济体系基本形成、生态文化建设长足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平凉建设深入推进。形成生态制度、生态治理、生态安全、生态空间、态经济和生态文化协调推进、互促互补、共同发展的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新格局。

五、建设指标

根据2024年生态环境部印发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市)建设指标》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结合平凉市自然环境和经济发展特征及生态文明建设基础,突出迫切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平凉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指标体系,共包括5大领域、8项任务和32项指标(27项约束性指标和5项参考性指标),其中31项指标已达到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要求,1项指标尚未达到考核要求。未达标指标分别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表1)。其中,优良天数比率在规划前期内完成有一定的压力,原因是平凉市地处西北地区,冬季北方降水较少,气候干燥,且温度较低,大气对流不活跃等不利于空气中污染物质扩散的因素较多,春季扬沙浮尘天气对大气环境污染较重,煤烟型污染为主的环境空气污染特征显著。未来建设期间,面对全市大气污染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气象因素发生根本性变化等新问题,平凉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全新的治理思路,深入推动社会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从更长远的发展思路上推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力争规划前期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附: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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